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訂房須知
取消訂房須知
※ 如要求退訂者,必須在3日前提出,否則恕不退款,延期。(若要延期, 僅限一次,以6個月為限,並必須7日前提出。) ※ 三日至七日要求退訂者,退匯入金額之五成。(若要延期,僅限一次,並必須在7日前提出,以6個月為限,訂金折半。) ※ 如於當天才取消訂位,恕不退場地費(颱風、地震等自然天災例外)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