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泡湯須知
使用溫泉之禁忌及注意事項
1. 入浴前應先徹底洗淨身體。 2. 患有心臟病、肺病、高血壓、糖尿病及其他循環系統障礙等慢性疾病者, 應依照 醫師指示入浴。 3. 入浴前後應適量補充水分。 4. 入浴應依序足浴、半身浴、全身浴,浸泡高度不宜超過心臟。 5. 入浴後有任何不適,請即出浴並通知服務人員。 6. 長途跋涉、疲勞過度或劇烈運動後,宜稍作休息再入浴。 7. 患有傳染性疾病者禁止入浴。 8. 女性生理期間禁止入浴。 9. 禁止攜帶寵物入浴。 10. 孕婦、行動不便者、老人及兒童,應避免單獨一人入浴。 11. 酒醉、空腹及飽食後,不宜入浴。 12. 入浴時間一次不宜超過十五分鐘,總時間不宜超過一小時。 13. 出浴後不宜直接進入烤箱。